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洛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法治
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6年以来,市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一、2016年法治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齐抓共管,法治工作与安全监管同步推进
一是将洛阳市安监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更名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二是制定完善并认真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局党组多次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贯彻学习省、市法治工作精神和要求,党组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执法责任,年终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把各科室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局机关内部考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头并进,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新格局。
(二)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安监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资格证制度,全局机关和监察支队73人全部取得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和安全监管执法证。
2.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开展各项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组织清理并公布市安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接受社会监督。经梳理,洛阳市安监局行政职权共计8类,共计321项(其中:行政处罚类295项、行政许可12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检查类1项、行政确认类1项、行政备案类2项、行政奖励类2项、审核转报类3项)。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及其制定主体清理工作,经对市政府下发的8件关于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的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了5件规范性文件。对我局下发的4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保留23件,废止了18件规范性文件。
三是组织制定洛阳市安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标准、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手段、抽查频率等,由市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建立了洛阳市安监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监管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细则。
3.认真贯彻行政诉讼案件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法律顾问等制度,建立由10名律师组成的洛阳市安全生产法律专家组,法律专家共同负责合同、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中重大问题的合法性审查,提升各项法制事务的法治化水平。2016年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
4.做好相关文稿资料的合法性审查及征求意见回复工作。2016年以来,共办理局内相关行政执法文件合法性审查及相关征求意见稿126件次,办理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稿11件次。
(三)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全面推进服务性行政执法
1.印发《2016年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有序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全年共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活动74次,聘请市专家库专家开展安全知识讲座24期。
2.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建立了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对行政指导文本进行了统一规范。
3.积极培育本系统服务性行政执法示范点,老城区安监局获得2016年度河南省服务性行政执法示范点称号,培育孟津县安监局做为2017年河南省服务性行政执法示范点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
二、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若干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洛阳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以强化依法行政为抓手,深入推进安监法治建设。
(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年举办1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创新宣传、培训方式。
(三)深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精简行政审批,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改革进程。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考核,规范涉法文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好迎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对我局的考核工作,强化法律风险防范制度,继续抓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规范使用。
(五)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程序规定作进一步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
(六)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努力提高办案质量;积极参加市政府法制办及省安监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依法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能力和水平;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统计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