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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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工作动态 ( 2021年10月8日—10月17日 )
更新时间:2021-10-19 15:28:05点击次数:2428次
国务院普查办工作动态
10月14日,国务院普查办组织第21期在线直播答疑,讲解应急管理系统家庭减灾能力工作开展流程和社区减灾能力功能调整介绍。
省普查办工作动态
10月11日,省普查办下发《关于我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查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豫灾险普办发〔2021〕18号),通报表扬我市工作措施得力,整体进展较快。
10月11日,省普查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队伍建设的意见》(豫灾险普办发〔2021〕19号),要求各级普查组织、协调、参与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建立“综合+专业”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队伍,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全省普查工作。
市普查办工作动态
10月9日,市普查办组织各县(区)普查办相关人员在高新区召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现场会。为了规范灾害风险调查档案资料,迎接国家、省、市三级抽检工作,市普查办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普查资料,尤其是调查对象相关数据印证资料;二是要再次核查调查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三是要做好家庭减灾能力调查准备;四是要做好调查数据质检核查后的数据修正工作。
10月14日,市普查办组织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普查人员收听收看国普办第21期在线直播答疑。
主要成员单位工作动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是对宜阳、伊川、孟津、汝阳、洛宁、偃师、栾川、嵩县等县(区)进行普查工作调研,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对普查工作开展提出要求,同时了解收集各县(区)普查工作开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继续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市本级资金经费问题,目前初步将办公环境及相关设备所需资金落实。
市交通运输局:一是学习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载体普查实施方案,观看学习培训视频,进一步学习掌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调查系统;二是公路方面:调查各类风险点信息达718条,桥梁、隧道基础信息全部补充完毕,公路线路基础信息完成采集录入76%;三是水路方面:全市水路普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积极调查水路风险点,港口和航道普查基础信息正在统计,水路普查基础信息正在采集录入,目前已经完成采集录入35%。
市气象局:一是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落实普查经费;二是继续督促县(区)气象局落实普查经费,以及暴雨和雷电数据的普查工作;三是市级填报暴雨相关普查数据。
市城管理局:一是继续督导各县(区)及相关单位学习《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技术导则》及《全国建筑房屋及市政设施风险普查软件介绍——武彦清》等相关课件;二是制定市政设施普查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三是分发了建筑房屋及市政设施风险普查软件管理员账号;四是组织普查工作宣传和普查技术培训;五是完成供水设施15座,供水、输水管道约38公里调查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快速推进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向市政府报送《关于申请洛阳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费用的请示》,请求市政府拨付资金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市林业局:一是举办“洛阳市林业行业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培训班”,邀请省林业局专家进一步解读《河南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二是指导嵩县林业局开展森林可燃物调查标准地布设、可燃物采集及软件系统的使用,督促各县(区)林业行业部门加快外业调查。
市水利局:一是细化普查任务,详细计算普查经费,并再次向财政局提交普查经费申请;二是下发通知,要求县(区)倒排工期,细化工作计划,落实各项调查任务。
县(区)工作动态
偃师区:一是收集调查对象纸质佐证资料;二是安排办理普查员证、专业指导员证和综合指导员证;三是安排部署家庭减灾能力调查相关事宜;四是协调地震灾害普查资金,安排地震灾害普查工作。
孟津区:一是按照灾害风险普查调查成果现场会要求,要求各单位再次核查详实调查数据,并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承灾体、减灾能力、历史灾害信息档案;二是以“10.13”第32个国际减灾日为契机,组织普查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对风险普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三是组织各镇(街道)收听收看国普办关于家庭减灾能力调查在线直播答疑,督促被抽检社区及时上报家庭减灾能力人员花名册,做好调查准备;四是区林业系统对接上级任务分工,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林业系统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新安县:一是召开风险普查推进会,安排调查核查阶段任务,会上对各单位需准备上报资料进行现场讲解和演示;二是对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年度历史自然灾害调查数据进行再梳理录入,同时进一步完善普查资料;三是协调各镇上报家庭减灾能力被抽检行政村花名册相关信息。
洛宁县:一是按照灾害风险调查成果现场会要求,组织各调查单位开展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工作;二是在“10.13”国际减灾日,组织成员单位在洛书文化广场和城隍庙广场开展灾害普查宣传活动。
栾川县:一是组织召开栾川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查成果质检核查工作会议,规范各参与单位档案资料整理与上报;二是利用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时机宣传风险普查工作。
嵩县:一是根据市普查办反馈信息,核实1985年-1996年历史自然灾害信息;二是组织各行业部门开展普查数据质检核查,下载调查表格,上传工作报告;三是针对非煤矿山企业及危化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四是利用“10.13”国际减灾日开展风险普查宣传;五是安排部署风险普查数据佐证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伊川县:一是督促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建立完善普查档案,同时对历史年度自然灾害数据进行修正;二是现场抽检核查高山镇、城关街道、鸣皋镇、葛寨镇等辖区77个重点调查对象;三是利用“10.13”国际减灾日组织相关人员在人民广场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并发放宣传册。
汝阳县:一是结合“国际减灾日”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LED显示屏、手机短信、网络自媒体等渠道,利用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持续开展自然灾害普查宣传工作;二是按照市普查办工作要求,再次修改、审核、质检年度历史灾害调查数据,同时收集并整理存档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相关调查表。
宜阳县:一是组织各部门各乡镇就调查成果资料整理进行统一要求,并对调查信息再核实;二是按照市普查办要求,到各乡镇各部门调查对象单位进行外业现场核查,通过现场核查,个别部门还存在面状信息(位置或面积)不准确问题,针对个别存在问题,做好记录,统一汇总,以便下步更正;三是做好家庭减灾能力调查准备工作。
涧西区:一是组织参与部门及各办事处召开风险普查工作推进会,对核查工作进行了强调,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要对相关数据进行逐一核查,对存在问题的数据及时更正,并要求相关办事处做好家庭减灾能力调查的准备;二是对文旅、教体、卫健、商务、民政及相关办事处(社区)调查数据进行了现场核查,对数据佐证材料进行了逐一对照,对存在问题的地方指出并修正,全力以赴做好普查核查工作。
西工区:为确保调查对象空间位置和调查数据准确,开展现场外业调查,对4处中队消防救援站,5家加油加气加氢站,22个社区进行实地核查数据,对有误差的数据及时更正。
老城区:一是组织召开老城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查数据核查工作推进会议。会上对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质检核查材料准备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对普查系统汇总上报流程进行演示;二是结合“10.13”国际减灾日开展风险普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彩页500余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瀍河区:按照灾害风险调查成果现场会要求,组织各参与部门收集整理调查统计表佐证材料。
洛龙区:一是组织全区12个镇办、15个成员单位普查工作联络员召开洛龙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查数据核查工作会议。对数据核查实施方式、核查材料要求等进行详细解读;二是收集整理调查对象数据相关核查资料。
高新区:一是承办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查成果现场观摩会,汇报普查核查工作情况并与其他县区交流工作经验;二是进一步完善普查资料,督促各部门、各调查单位做好普查资料建档工作;三是提前谋划家庭减灾能力调查人员、方法等。
伊滨区:一是按照市普查办调查阶段时间节点要求,组织五镇及区相关单位普查业务人员对承灾体、减灾能力调查数据质检核查调查表签字盖章上报工作;二是召开周碰头会对调查阶段工作进行总结通报;三是抽调成员单位精干力量组织调查专班,开展普查外业调查、核查和抽查工作,为下一步市普查办抽样质检打好基础;四是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知识宣传工作。
龙门园区:一是组织人员对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调查错误数据进行修改、审核、质检和上报;二是组织召开普查专题会议,对前期普查工作进行梳理汇总,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