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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应急管理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更新时间:2019-12-21 09:39
洛阳市应急管理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办理依据 实施机关 监督方式
1 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及咨询电话服务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 应急指挥中心、调查评估和统计科 63901503
2 开展“6·16”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宣传训练科 65590152
3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情况公布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调查评估和统计科、综合协调科 65590679
4 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信息发布 “三定方案”职责: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 63910716
5 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补发、损毁换发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 行政审批科 63639129
6 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补发 已作出公开承诺,根据服务对象实际需要提供服务。 行政审批科 63639129
7 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应急指挥中心 639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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