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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23-02-08 17:35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具体要求,稳步提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治化工作水平。部门职能依法履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政府职能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公开、动态调整机制,新《安法》实施后对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模式,全部落实“一网通办”,所有行政许可依托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反馈。三是全面推行“马上办、一次办”,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审批环节由原来的6个压减到3个;审批时限由法定的45和30个工作日全部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办结;设定即办件67项,占全部许可事项的54%。四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对法定提交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立项文件、特种作业证等材料实行“容缺后补”制度。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解决涉企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2022年开展5次“双随机”抽查活动,抽查企业112家,检查结果全部公示。二是做好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等工作,全年向洛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填报各类涉企信用信息26140条,出台了《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程序》,并广泛开展宣传,采用微信群分发宣传资料、视频会议学习、悬挂横幅、电子屏显示、签署安全生产信用承诺书等方式对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宣传,全市共有1075家企业递交了承诺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22年对符合提前进行信用修复条件的4家企业进行了修复。三是开展安全监管精准化服务。聘请专家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2022年共聘请专家700余人次到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疑难安全问题2000余个,得到企业的支持和肯定。四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机制,组织学习《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26号令)、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洛政办〔2017〕106号),进一步完善了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和清理程序,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件。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按照洛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新修订印发了《洛阳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均按照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三项制度”落实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统筹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持续开展“三项制度”教育培训,对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辅导,举办知识竞赛,让每名执法人员充分熟悉“三项制度”的具体要求。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2年全市共检查企业8165家次,立案820起,行政罚款1640.29万元,办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刑衔接案件10起,通过严格规范执法,切实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事项15项,建立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事项10项,减轻处罚事项3项;在全市持续开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工作,结合上年度执法情况重新制定了《洛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清单(2022版)》,并通过集中宣贯、网络宣传、专项指导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帮助企业合理避免违法风险。

       六、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一是形成全覆盖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洛阳市综合应急救援中心等6支市级专职救援队伍和26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实现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城乡全覆盖。二是构建高水平的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完成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市本级总体应急预案1件,以市政府办公室和专项指挥部印发各类市级专项应急预案34件,其中自然灾害类8件、生产事故类15件、公共卫生类2件、社会安全类9件;市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35个成员单位均已制订了本单位的事故、灾害等部门应急预案。15个县区的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全部完成修订和印发,县区共计编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137件。三是夯实突发事件信息化保障基础。完成市应急指挥中心的多系统融合,接入气象、水利、水文、蓝天卫士、雪亮工程、尾矿库在线监控、危化监测、旅游景区监控;建立市委、水利、应急三套视频会议调度系统。四是继续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与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联合签发洛阳市应急救援力量快速投运办法,建立了我市应对自然灾害和生产事故应急运输机制,与人民防空办公室建立应急应战一体化建设“1+6+3合作体系”,与市红会、民政、交通、公安等部门建立了重大事故灾害现场救援力量协调机制。主动对接行政区域内已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救援队伍,指导20支队伍注册入驻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向社会救援队伍配发救援装备和通信器材。六是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全市190个乡镇(街道)已全部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实现市、县(区)、乡镇应急指挥平台贯通;全市3213个行政村(社区)已全部建立行政村(社区)安全劝导站,明确了劝导站站长、副站长、劝导员、灾害信息员等人员情况,所有行政村均已组建村级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七、加强行政调解和裁决,规范行政应诉。一是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充实兼职行政调解人员队伍,将行政调解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内容。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应诉、案件审查、合同审查中的作用。

       八、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一是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健全制度体系,梳理制定了《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共18个监督事项;修订完善行政执法事后回访、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重新修订行政执法流程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水平,对局《政务公开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局网站公开栏目进行完善,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了法定主动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九、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局党委持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局党委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全市应急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二)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着眼于为全市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夯实基层执法基础,提升一线执法水平。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四)深化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训练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预案编制,完善应急演练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实战化综合应急演练,完善自然灾害分级响应标准,规范响应级别启动、发布和解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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