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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更新时间:2024-02-27 09:06

洛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稳步提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治化工作水平。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履行部门职能、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深学细悟,强化理论武装。发挥领导领学作用,抓住局党委这个关键少数,年初制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每月分专题深入开展学习。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为抓手,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2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近50篇。为全局党员干部配发《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摘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材料400余本。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是强化领导机制,加强局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及时调整完善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积极组织推进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是健全责任机制,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书记坚持每季度听取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涉及紧迫事项随时开会研究。三是落实“1211”推进机制,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创建示范工作,今年培育瀍河区和偃师区应急局创建省级示范点。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将法治信息报送纳入对县区局执法考核内容,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公布典型行政执法案例,引导全市应急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不低于执法人员5%的比例配齐配强法制工作人员。坚持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机关定期学法制度,每季度组织全市应急系统开展法治专题培训,通过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和法治教育网对执法人员开展4次业务大培训,组织实战化练兵比武活动,提升了执法质效。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公开、动态调整机制,2023年3月新《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后对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部落实“一网通办”,所有行政许可依托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反馈。全面推行“马上办、一次办”,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审批环节由原来的6个压减到3个;审批时限由法定的45和30个工作日全部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办结;设定即办件67项,占全部许可事项的54%。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对法定提交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立项文件、特种作业证等材料实行“容缺后补”制度。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不予处罚事项清单15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10项,减轻处罚事项共3项,今年以来,办理适用不予处罚清单的事项16件,办理适用从轻处罚清单的事项23件,办理减轻处罚事项1件。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机制,组织学习《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26号令)、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洛政办〔2017〕106号),进一步完善了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和清理程序,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件。组织起草《洛阳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按程序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印发,建立了我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的工作制度。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我局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与河南润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同时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聘请10名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务工作经验的法律专业人才进入局专家组,为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案件办理、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审查、协助处理信访事项等提供专业法律援助,2023年法律顾问共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 29人次,提升了行政决策水平,降低了行政决策风险。二是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洛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新修订印发了《洛阳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均按照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矿山、危化、工贸行业专项整治活动,联合住建、交通、公安、环保、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等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的联合执法活动,通过异地执法、交叉互查、执法+专家等措施,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执法力度和执法效能大幅提升。2023年,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090家次,办结处罚案件538件,涉及重大事故隐患行政处罚案件134起,罚款2083.85万元,无行政执法过错、行政复议和诉讼败诉案件,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成绩稳居全省前列,通过严格规范执法,切实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落实“三项制度”纳入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统筹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持续开展“三项制度”教育培训,对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辅导,举办知识竞赛,提升执法人员知晓率和执行率;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在全系统推行法言法语。三是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在全市持续开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工作,通过集中宣贯、网络宣传、专项指导等方式深入企业广泛开展宣传,帮助企业合理避免违法风险;积极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嵩县局、偃师区局取得省级示范点称号,培育瀍河区局创建省级示范标兵,指导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创建申报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修订完成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市本级总体应急预案1件,以市政府办公室和专项指挥部印发各类市级专项应急预案34件,其中自然灾害类8件、生产事故类15件、公共卫生类2件、社会安全类9件;市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35个成员单位均已制订了本单位的事故、灾害等部门应急预案,15个县区的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全部完成修订和印发,县区共计编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137件;夯实突发事件信息化保障基础,完成市应急指挥中心的多系统融合,将气象、水利、水文、蓝天卫士、雪亮工程、尾矿库在线监控、危化监测、旅游景区监控等接入市应急指挥系统;不断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与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建立了我市应对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运输机制,与人民防空办公室建立应急应战一体化建设“1+6+3合作体系”,与市红十字会、民政、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建立了重大事故灾害现场救援力量协调机制。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形成全覆盖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洛阳市综合应急救援中心等6支市级专职救援队伍和26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实现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城乡全覆盖;主动对接社会救援队伍,指导20支队伍注册入驻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并向社会救援队伍配发救援装备和通信器材;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全市190个乡镇(街道)已全部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实现市、县(区)、乡镇应急指挥平台贯通,全市3213个行政村(社区)已全部建立行政村(社区)安全劝导站,明确了劝导站站长、副站长、劝导员、灾害信息员等人员,所有行政村均已组建村级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三是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为了有效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区开展全国和河南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向省减灾办推荐5个国家级、15个省级示范社区。四是及时预警会商,有效消除自然灾害风险,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洛阳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工作制度》《洛阳市自然灾害预警响应参考指南》《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关键期灾害风险研判和预警提示工作的通知》。根据信息共享数据,开展风险形势会商研判,全年发布66期《气象灾害风险提示信息》、35期《风险监测信息》和12期《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有效减少了自然灾害风险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是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充实兼职行政调解队伍,将行政调解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内容。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本年度我局无诉讼案件,没有收到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健全制度体系,梳理制定了《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共18个监督事项,聘请2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10家行政执法监督企业参与执法监督工作;修订完善行政执法事后回访、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重新修订行政执法流程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市局派出督导组对各县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发现行政执法突出问题51项,对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水平,对局《政务公开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局网站公开栏目进行完善,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了法定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到位。三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了调查评估和统计科牵头,安协科、办公室、宣传训练科、行政审批科、法规科、执法支队等科室分工负责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向洛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填报各类信用信息208422条,在市信用办通报中排名领先。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在分管行业安全监管领域通过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煤矿复合灾害检测预警系统、矿山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电子封条系统,实现“互联网+”监管执法;在公共安全领域建立洛阳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全市范围内城市安全风险数据采集、监测、预警、联动处置与可视化应用,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管控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存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不全面,出台的政策类文件没有集中公开解读信息的问题;

       二是局门户网站内容还需进一步提升,不具备高级检索功能,搜索没有分类,信息公开年报的内容需进一步充实;

       三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宪法、民法典活动的宣传不到位。

       (二)整改情况:

       一是我局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目前保留的两个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解读已全部在局网站公开;局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对出台的政策类文件已集中公开的解读信息;

       二是已对局门户网站内容进行了优化改造更新,制定措施提升信息报送质量,确保年度信息报送任务,同时对年度信息公开年报内容进行充实,紧紧围绕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进行报送;

       三是收集学习的情况报市司法局普法科,加大对学法普法的宣传力度。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一)持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协调推动全市应急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二)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着眼于为全市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实现重点人群和场所安全稳定目标,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夯实基层执法基础,提升一线执法水平。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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